本报北京11月24日讯(记者 张宏) 今年11月18日,海淀区成为首家推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试点区。在今天对海淀区18家有收费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的抽样检查中,受检的三家单位基本符合标准。
1994年国家计委发布的《关于商品和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》中明确规定了有收费职能的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。海淀区做为首家试点区,将区属18个有收费职能的行政机关收费内容打印到统一监制的“价目表”中,并在印刷厂按统一格式印制,并实行价目上墙。
谈到实行明码标价的作用,市物价检查所所长杨思磊说,实行明码标价不仅可以约束收费单位,也可以让消费者一目了然,没在价目表列出的额外收费可以拒交,并可以向物价部门申诉。这样做可以使行政部门收费透明度大大提高。
由于在海淀区试点已有成效,市物价局表示会于明年在城八区全面推广。